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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1.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间隔期间: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其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发生下述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①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当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值。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股利。根据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741,653,6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49,364,121.87元(含税),约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5%。H股利润分配事宜于2022年7月7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于2022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截至2022年8月9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按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8,408,144,168.91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4,393,480,424.54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及永续债利息6,648,407,436.94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439,348,042.45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713,869,114.06元。拟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2023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752,195,98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50,439,196.60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82%。分配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88,763,429,917.46元,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预案发表意见,上述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从而确保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2022年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拟按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82%进行现金分红,低于指引中的比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态势日趋激烈,行业毛利率普遍较低,清洁能源、绿色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新兴领域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方向。从“十四五”规划看,国家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将形成基建领域新的增长点,为建筑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今年财政政策将加力提效,在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的综合运用下,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将保持高位增长,公司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
    (2)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抓住国际市场复苏需求和“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有利契机,深度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建筑产业集团。2022年公司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再创历史新高,世界500强排名跃升至34位,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仍处于战略机遇期和战略转型升级期,将加快实现从债务驱动型发展向积累驱动型发展转变,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3)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近年来,公司净利润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为股东创造了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1.20%,创历史最好水平。但随着公司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积极培育壮大新业务,主动开启增长“第二曲线”,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4)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目前世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客观上需要保存留存收益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及战略发展需求,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能力,促进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
    (5)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转型、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公司将在筑牢传统业务发展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主业和市场需求孵化培育新优势业务,加大资金投入,培育壮大新业务,推动业务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对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6)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建筑行业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②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保持稳定增长,约占当年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82%,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