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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一公司加强入党介绍人管理

来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08年12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中铁四局一公司党委加强对入党介绍人的管理,选好、教育好入党介绍人,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此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公司党委针对当前部分入党介绍人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情况,首先是严格标准,注重资格审查,要求入党介绍人必须思想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发展党员的程序要求,熟悉发展对象的工作和思想情况,有帮助教育发展对象的能力,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规定,介绍人必须有3年以上党龄,预备党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其次是加强培训,注重能力培养。第三是完善制度,注重责任追究。公司建立了入党介绍人审批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介绍人职责,不了解介绍对象情况,不如实向党组织汇报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情节较轻者取消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