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国资委关于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的工作意见》,认为中国中铁董事会运作良好,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资委在文件中指出,中国中铁组织结构日益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职能部门服务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忠实尽责,审慎决策,积极关注市场变化,把握企业发展方向,推动企业实现了效益和规模的快速发展;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同时加强与经理层及职能部门的沟通沟通和协调,充分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及时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之间相互沟通情况,交流比较充分,确保董事会运作顺畅;积极探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完善产权代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规范董事会向子企业延伸。
中央企业中共有19家董事会试点单位接受了国资委评价,中国中铁董事会成为被评定为董事会运作良好的10家中央董事会试点单位之一,这是在中国中铁董事会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同时,国资委也指出了董事会应当加强改进、需要关注并督促解决的问题。李长进董事长指示公司相关部门,要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提交股份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国资委并予以执行。